我爱读书700字 读《我要做好孩子》有感
我爱读书作文700字 读《我要做好孩子》有感
认识《我要做好孩子》已经很久了,一遍遍读,一遍遍流泪,每一次读,都带给我一种难言的感动。
主人公金铃是个天资平平的六年级女孩,胖乎乎的,惹人喜爱。但有谁知道,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,心思竟如此细密,甚至一触即破。在她心里,妈妈卉紫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,她骗妈妈,只是为了逗妈妈开心,但正如卉紫所说:“这孩子固执得要死。”为了妈妈,金铃端滚烫的茶水也在所不辞。正因如此,她妈妈的一言一语,金铃都十分看重。
当然,金铃也有优点,那就是文笔老练且生动。她富有童心,想象力丰富到了极点,所以优美的词汇简直是信手拈来,读她写的文章就算再忧愁、再悲伤的人也会情不自禁地心情舒畅,拍案叫绝。
最要金铃的命的是数学,那一连串的数字让她头皮发麻,随便填个数字也想蒙混过关,导致数学老师给她来了个“特训”,十道题,她竟然对了七道,可见她脑子并不迟钝,只是不想动,懒得动罢了。
金铃非常善良,她收养过孤儿女孩小幸,并在她临走时送了她一个白漂亮的芭比娃娃,对金铃来说,小幸就像她的亲妹妹一样,是独一无二的,无可替代的。她还给生病的语文老师邢老师写了一篇散文,读着读着,两人都悄然泪下。邢老师不知道,她在金铃心中占据了多么重要的位置啊!
我想问问本书的作者黄蓓佳阿姨,您是不是像一个隐形人,每天暗中观察着中小学生的一举一动呢?不然,您书中的人物与故事怎么好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呢?您的文字,如同涓涓细流,流淌在我们心里,我总是能感到这“细流”的清澈凉爽。本书虽幽默得逗人发笑,但字里行间我能感到您对生活的真诚。正如秦文君阿姨说的“若笑完以后心上有沉甸甸的感觉,那就是文学的感觉。”
书中的金铃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孩子,她有很多瑕疵,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毛病。但是她有血有肉,善良勇敢。她不是标准的女主角,但她是最真实的金铃,是最贴近生活的金铃。所以她值得我们为她喝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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