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牧羊猪》读后感
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,是英国作家迪克.金-史密斯写的《牧羊猪》。这是一本动物小说,写得真是太好了,你读个开头就会立刻被它吸引住,舍不得放下,直到一口气把它读完。
书里讲的是一头天真、善良的小猪贝贝,初次来到有鸡有鸭,有羊有狗的农场,在牧羊犬妈妈弗莱的训练下,成为一头出色的牧羊猪的故事。牧羊犬对羊群是非常粗暴的,它们认为绵羊们很蠢笨,不需要和他们沟通,只需命令它们做什么,并且都是用吼叫和恐吓的方式让绵羊们服从命令的。可是小猪贝贝认为应该有礼貌地请求绵羊们这么做或者那么做。事实证明绵羊们早就受够了牧羊犬的嘶吼和粗鲁,非常欢迎小猪彬彬有礼的方式,都很乐意听从小猪的安排。而小猪也为了成为一头出色的牧羊猪而努力着。它的四条小短腿跑不快,这是它天然的劣势,可是它为了能跑得比以前更快一点,在弗莱的指导下加强运动,严格控制自己的食量,最终甩掉了身上的肥膘,长成一头精瘦的、强壮结实的小猪,一点也看不出小猪崽的特征了。
最终主人带领小猪参加全国顶级牧羊犬大赛,小猪出色地指挥着羊群通过一道道障碍,最终取得牧羊犬大赛历史上最优异的成绩。
从这本书我认识到尊重和礼貌待人的重要性;我也要学习小猪为了目标勇敢克服困难的勇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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