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700字 做一个维权守法的新时代接班人

3月15日是消费者保护权益日,早在20年前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第一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1994年1月1日施行的。到了2013年通过修改,2014年3月15日起开始施行新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简称《消保法》。

我们在消费的时候,是有很多权力的,比如真情知悉权,人身财产安全权,求偿权.......在买商品时,有一部分消费者是不会注意生产日期,性能......我就是这其中的一位。记得有一次,妈妈让我买一瓶酱油,我付完钱,拿着酱油就跑了回来。妈妈拧开盖子发现日期已经过了两天,酱油的表层有一层灰蒙蒙的东西。妈妈只好又跑下去买一瓶。因为酱油比较便宜,妈妈也没去和商家沟通,直接就扔掉了。现在我看了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让我懂得了很多维权知识,以后就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,而且商品已经过期,我就应该用求偿权来维权,提出应有的赔偿。人身财产安全权也很重要,特别是买到劣质的产品,引起爆炸,损害人身安全,那是非常危险的。我们老家过春节的时候,就会燃放爆竹烟花,这时候大家都很开心,往往忽略了产品的各种“真情”比如日期,性能.....我有一次燃放烟花时,就发生了一个小意外,我拿着那长长的烟花对着天空,兴致勃勃的等待着烟花冲出来,可是过了很久都没动静,我的舅舅就走了过来,准备查看一下,刚接过烟花,筒里的烟花就冲了出来,而这时烟花不是对着天空,而是对着舅舅的手臂,烟花瞬间就把舅舅的衣服烧了一个洞,还好冬天衣服穿得多,不然就伤到人身安全了。后来才发现我们买的烟花没有正规的厂家地址,属于三无产品。

我们在维权的同时,也要做到守法。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。作为一个小公民,我们要懂得关心体贴他人,尊老爱幼,能急人之急,忧人之忧,以帮助别人为快乐。我们这一代很多都是独生子女,生活很优越,每个人都很自信,乐观.......但是还是会有一些缺点,比较自私,以个人为中心......如果每个同学都能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垃圾,主动帮助老奶奶过马路,那这个社会是多么温馨,和谐啊!

伸出一双热情的手,奉献一颗诚挚的心,我们是新世纪的接班人,世界因我们而更加美丽精彩!